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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体育注册入口官网: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开云体育注册入口官网    发布时间:2026-04-30 05: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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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总股本337,511,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2,086,42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5,424,577元(含税)。如在本报告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防爆板块整体保持稳定增长,国内传统市场“内卷”加剧,产品价格承压,外贸需求稳中有升,但国际政治形势变幻增加不确定因素;

  国内方面,传统石油石化存量市场需求保持稳定,煤化工产业防爆需求迎来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期,包括粮医酒、氢能、新能、火工等新兴市场需求持续释放。

  国际方面,全球防爆电器需求稳中有升。公司通过设立海外运营中心和合资公司加速国际化布局,目前已在欧洲、中东、东南亚等地设立多个国际运营中心,沙特合资子公司在陆续取得体系认证的同时,持续推进核心用户的合格供应商入围及市场拓展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海外业务继续保持强劲增长,成为业绩重要驱动力。

  公司是以防爆产业为龙头,专业照明和新能源产业协同发展,集产品研制、制造、销售、服务一条龙的多元化企业。

  1.防爆电器是指在石油、化工、天然气及其上下游产业存在各类易燃易爆的气体、粉尘、蒸汽等物质的场所使用的特殊电器设备,防爆电器能起到避免爆炸产生或将爆炸约束在一定可控范围内的作用,对人员、财产安全起到关键作用。

  防爆产业坚持“安工智能系统服务商”转型的既定战略。作为公司战略转型核心载体,“SCS安工智能管控系统”已拓展至15个子系统,覆盖“智能工厂”全技术链接解决方案。实现从信息采集、数据传输到后台算法分析、应用平台及功能操作的全链条覆盖,可全方位达成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安全监测,对生产安全、设备安全、环境安全做综合管控,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安全解决方案,颠覆了传统产品的单一防爆概念,开创了防爆技术智能化的新路径。并进一步拓展至固体燃料自动化产线、自主行走大负荷AGV小车、火工自动化产线、烟花自动化产线、工业防爆巡检机器人等领域,公司正从百亿级防爆市场向千亿级大安全生态进军。

  此外,公司还积极探索医学自动化领域,成功实现了与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等多方合作的医用植入物等材成形机器人技术成果转化,在彰显“华荣智造”硬实力的同时,大大降低了对传统石油炼化市场的依赖。

  报告期内,安工系统建立快速开发工具,响应速度持续提升,可在获取用户个性化需求后2天内提供可操控的安工智能应用系统;同时,推出“智慧粮仓管理平台”,获得中粮、中储粮认可,正在进入上图设计和应用实施阶段,取得重大进展;推出系列化防爆机器人等创新产品,形成“系统 + 终端”的全链条产品矩阵,全面替代人工没办法进入或没办法完成的各类危险环境。

  值得关注的是:公司智能化防爆高压环网柜研制成功,面向海外高端市场,海洋油气钻井平台危险作业区,实现国内首家研发突破,目前已顺利进入IECEx/ATEX/CCC权威认证阶段。

  2.专业照明设备是指应用于特殊环境下的照明设备,也被称为特殊环境照明设备,该种设备能实现用户在强震动、强冲击、强腐蚀、高低温、高湿、高压力、电磁干扰、宽电压输入等环境下对特种配光、信号、应急等提出的特殊照明要求。

  3.在新能源领域,公司紧跟国家政策导向。报告期内,公司依托新能源光伏电站EPC经验,向“新能源微电网智能管控系统”业务扩张,重点拓展超级充电站、物联网IDC集成和绿电直连等新业务领域。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度,公司各项业务面临激烈竞争,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1,823.01万元,较2024年下降18.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5,385.37万元,较2024年下降21.0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关于确认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其个人薪酬时回避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对该事项无异议,本议案涉及非独立董事薪酬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并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1、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并通过后自动失效。

  2、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并通过后自动失效。

  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为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其岗位工作职责、工作上的能力及市场薪资行情综合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依据公司经营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考评后决定,绩效薪酬应预留特殊的比例在完成绩效评价且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2、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公司工资制度执行,特殊的比例的绩效薪酬将于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后计算发放。

  3、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津贴)为12万元/人/年(税前),按半年平均发放。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及文件已依规定和要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进行披露。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的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能够最终靠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上述登记资料,需于2026年5月19日16: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传真方式来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积极响应关于贯彻落实开展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荣股份”)于2024年12月25日制定并披露了《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公告编号:2024-040),为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制定出明确的工作方向;2025年8月2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5-020),对方案的实施情况做了中期评估。

  自行动方案实施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现将2025年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及评估情况和2026年的主要措施报告如下:

  2025年,公司在传统防爆业务稳健发展的基础上,通过智能化升级和新赛道拓展,推动主营业务实现结构性优化。

  面对传统油气化下业市场需求放缓的宏观环境,公司并未止步于存量市场的维系,而是将“年度供货框架协议”转化为与核心用户的长期价值共生关系。2025年,公司年度框架协议执行率稳步提升,核心用户粘性持续增强,进一步夯实了油气化领域的市场基本盘。在国内招投标“内卷”加剧、单价承压的背景下,公司凭借技术和服务优势,产品销售量未减,市占率稳中有升。

  公司加大对重点新建项目的跟踪力度,积极布局新一轮煤化工、精细化工、氢能等领域。根据公开的市场信息,2025-2028年新疆地区煤化工产业投资规模近7000亿元,通过技术响应与市场跟踪的双轮驱动,公司已在该区域获得新项目前期订单,预计2026年起陆续形成营业收入,成功切入产业升级红利期。

  公司自主研发的“燃炉火焰监视与燃烧器熄灭报警系统”以AI算法融合数字化处理技术,实现了对高温燃炉燃烧状态的高精度实时监测与智能预警,为石油、化工、冶金、电力等行业的核心设备安全运作提供了创新解决方案。

  公司储能式应急电源系统已成功应用于多个矿山场景,其高效、绿色、安全的供电保障能力得到了市场充分认可,为矿山企业在满足国家应急电源配置规范的同时,实现了能源利用效率的提升。

  2026年,公司将巩固油气化工存量市场,深化与核心用户的战略合作;积极跟进煤化工、氢能等重点新建项目,推动新疆等地订单转化为收入。加大研发技术投入,优化产品设计,减少相关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

  2025年,公司安工智能系统用户数量提升显著,逐步实现规模化应用。公司以“防爆灯可以替代,但系统无法替代”为核心理念,推动业务模式从销售硬件向提供安全与效率增量转型。

  公司自主研发的“SCS安工智能管控系统”已发展至15个智能管控子系统,基本覆盖“智能工厂”的全技术链解决方案。2025年,公司成功建立安工系统快速开发工具,响应能力明显提升一一能够在获取用户个性化需求后2天内交付可操控的安工智能应用系统。该系统以切准最终客户的真实需求为核心法则,其内核是可灵活配置的智能化平台,外延则是千行百业的具体落地场景。每一个新子系统的诞生,都意味着公司打开了一个新的行业应用入口。

  公司持续推动传统油气化防爆业务向安工智能系统总包业务扩展,全面深挖粮油、医药、白酒、火工、海工等防爆新领域。2025年,新领域业务在防爆主要经营业务中的营收占比稳步提升。其中,“智慧粮仓”样板工程已成功打造,火工自动化产线、烟花自动化产线等特种场景实现商业化突破,大大降低了对传统石油炼化市场的依赖。

  在防爆机器人领域,公司推出了系列化防爆机器人等创新产品,构建起“系统+终端”的全链条产品矩阵,能够全面替代人工在危险环境中没办法进入或没办法完成的作业任务。

  在医学自动化领域,公司与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合作研发的“医用植入物等材成形机器人”于2025年8月成功量产下线。从项目签约到产品交付仅历时三个月,充分彰显了公司强大的工程转化与产业化落地能力。

  此外,公司成功研制智能化防爆高压环网柜,该产品面向海外高端市场及海洋油气钻井平台等危险作业区域,实现了国内首家研发突破。目前,该产品已顺利进入IECEx、ATEX、CCC权威认证阶段。

  2026年,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安工智能系统、智能监测系统等新产品的产业化应用,持续提升产品附加值。

  2025年,公司国际化战略实现从“产品出口”向“价值输出”的全面升级,外贸业务全年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已成为驱动公司增长的主要引擎。

  2025年,公司外贸业务营收11.9亿元,同比增长26.2%,收入占比已达防爆总收入的“半壁江山”。驱动这一增长的并非简单的成本端优势,而是一套综合技术、服务、响应速度的系统性竞争力。

  为强化本土化交付能力,公司于下半年组建“海外生产部”,首批具备机械加工、电气维修、生产制造核心能力的服务工程师完成专项集训,并于12月派驻迪拜WM、沙特WA工厂,全面参与海外基地的生产制造、装配和质量管控。这标志着公司在中东市场的“售前精准对接一售中高效交付一售后即时响应”闭环服务体系全面贯通。

  2025年,公司真正开始启动印尼运营中心,非洲运营中心有序推进,南美运营中心完成前期调研。沙特合资子公司在陆续取得体系认证的同时,持续推进核心用户的合格供应商入围及市场拓展工作。此外,公司积极亮相美国OTC、德国汉诺威工博会、马来西亚OGA等20余场全球知名专业展会,国际大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2026年,公司将深化海外本土化运营,完成海外生产基地的本地化团队建设,强化本土化生产交付能力,完善“售前一售中一售后”闭环服务体系。

  公司持续开展“认知重塑、归零重启”专题研讨,管理层围绕僵化思想、躺平心态、官僚主义等问题深入剖析,完成“自我反省报告”,并以此为基础优化组织流程与决策机制。7月,总经理李江为全体中高层管理干部及首批“特招计划”学员讲授《团队组织管理》专项培训,系统阐释管理精髓,推动管理理念革新。

  为落实“人才强企”战略,公司于5月启动“特招计划”,瞄准“技术实力+管理潜能”复合型人才教育培训目标。首批近30名涵盖电子商务、电气工程、软件开发等专业的青年才俊完成“综合能力一专业技能一实操应用”三维培训体系培养,部分优秀学员已进入项目管理岗位,开始独立带队执行任务。10月,公司荣获“嘉定区人才引领发展优秀单位一一最佳雇主单位”称号,体现了社会各界对公司人才战略的认可。

  2026年,公司将持续落实“人才强企”战略,打造一支具备国际视野和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的青年人才梯队。

  公司始终将创造股东价值、共享发展成果视为核心责任与义务,致力于建立科学、透明、可预期的股东回报机制。

  公司坚持高比例分红政策,2025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截至行动方案披露日,公司总股本337,511,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2,086,42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5,424,577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达90.68%。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约19.37亿元(不含本次拟派发的金额),切实履行回报股东承诺。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途的坚定信心和自身价值的充分认同,公司于11月启动股份回购计划,拟使用自有资金4,000万元至8,000万元回购股份,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此举有效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利益,提振了市场信心。

  2025年,公司严格遵守信息公开披露制度,通过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及邮件等多渠道主动加强和投入资金的人的双向沟通。9月,公司CEO李江接受中国证券报专访,系统阐述“从防爆制造到系统级智能服务商”的转型逻辑,增强了长期资金市场对公司战略的理解与认同。

  2026年,公司将积极探索股份回购等多元化回报方式,建立“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持续完善治理架构,确保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及管理层依法各司其职、权责明晰、协同运作、有效制衡,为战略精准实施、决策科学公正、风险全面防控提供制度保障,护航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025年上半年,公司积极做出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规要求,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职权;同时完成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修订,进一步厘清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结构更科学合理。

  2026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合规文化建设,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公司格外的重视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公司定期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财务管理、内幕信息管理、履职能力等培训,以此增强他们的履职能力与责任意识。同时,公司也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与由上市公司协会、证监局、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开展的专业相关知识培训与能力提升活动。

  2026年,公司将持续重视“关键少数”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的及其重要的作用,强化“关键少数”的履职责任。

  2026年,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深耕主营业务领域,着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盈利水平、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通过持续优化经营业绩、强化公司治理,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践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维护长期资金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本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相关战略均属于前瞻性表述,其实际执行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不构成对投入资产的人的实质性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一定的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形成了如下意见: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符合交易双方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企业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妙华、林献忠回避表决。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50.50万元,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注:公司为业务服务商垫付费用,或因回款与要求不符等原因向其收取资金占用费等款项。上述款项将用于抵减应付服务费,若当期抵减金额高于应付服务费金额,则账面也许会出现负数。

  ①吴献品,男,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董事、副总经理林献忠的配偶的弟弟,本公司业务发展商;

  ②徐妙荣,男,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董事、副总经理李妙华的姐姐的配偶,本公司业务发展商。

  ③宋明锋,男,1976年0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副总经理何顺意的配偶,本公司业务发展商。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业务发展协议书》,关联方在指定区域内推广公司产品,协议对包括业务发展区域及产品、业务推广任务、业务费确定原则、业务费用的确认和结算支付等方面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协议有效期一年。

  定价政策:公司依据业务发展商所负责的业务回款情况,按照产品营销售卖合同,公司分析计算机显示终端的采购数量、采购单价及利润水准等情况确定业务发展商的业务费率,按公司制度给予支付业务费用。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所有业务发展商执行统一的政策,业务费的确定对所有业务发展商采用一致的方法,交易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一定的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荣股份”)在中东地区的业务通过控股孙公司华荣科技中东北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荣中东北非”)拓展或者完成销售,为支持华荣中东北非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拟对其与合同相对方之间经公司认可的交易提供履约担保(具体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或公司向第三方出具的担保文件为准),最高额度不超过800万美元。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有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以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或出具的担保文件等为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

  华荣中东北非少数股东Woon Seop Kwon、Andries Fredrick Louw、沈陈军按照各自持股票比例就本次担保事项向企业来提供反担保。

  公司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孙公司,且被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低于70%。

  《关于为控股孙企业来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为公司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具体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要求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为满足公司产品在中东市场从生产(组装)到销售的本地化需求,公司将成品、半成品销售到华荣中东北非,由其完成组装后销售给客户。根据当地交易需求,华荣中东北非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向合同相对方开具银行保函等形式的履约担保,受到资信状况限制,华荣中东北非无法申请银行保函。为满足交易要求,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公司将就华荣中东北非与合同相对方之间经公司认可的交易向华荣中东北非的合同相对方提供履约担保,同时,华荣中东北非公司少数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支持控股孙公司业务发展及履约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做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担保事项认为:公司为华荣中东北非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及履约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孙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7.98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胡志荣先生主持,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刊登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刊登的《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刊登的《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意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刊登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刊登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李妙华、林献忠回避表决。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方案披露日,公司总股本337,511,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2,086,42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5,424,57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35,424,57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0.68%。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九)、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意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刊登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关于确认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无异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确认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位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逐一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2.1《关于确认董事长胡志荣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12.2《关于确认董事、总经理李江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12.3《关于确认董事李妙华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12.4《关于确认董事、副总经理林献忠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12.5《关于确认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孙立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12.6《关于确认副总经理何顺意女士、沈陈军先生、羊永华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宋宗斌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刊登的《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关于支付2025年审计费用的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股东会授权,并结合财务审计业务量,公司管理层确定2025年度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企业来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为控股孙企业来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做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的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和广大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建立了连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有利于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刊登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等事项。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刊登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14,677,635.5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回购的公司2,086,423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方案披露日,公司总股本337,511,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2,086,42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5,424,57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35,424,57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0.6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现披露以下指标: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和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以下简称“该议案”),赞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9.85亿元人民币(如无特别说明,以下均为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以上银行授信大多数都用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具银行保函、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授信银行实际审批额度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已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公司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所有银行授信均以该议案相关联的内容为准,其他相关银行授信决议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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